发文标题: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征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劳社发[2001]57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1-12-5
实施时间: 2001-12-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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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地方税务局,北部新区、经开区、高新区劳动人事局、地方税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做好参加市级统筹缴费单位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规范和加强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与计划管理,现将《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征缴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征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做好参加市级统筹缴费单位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规范和加强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与计划管理,根据市人民政府《重庆市城镇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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