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发[2009]15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7-10
实施时间: 2009-7-1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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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不发厦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资产损失审批权限
  根据《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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