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5-22
实施时间: 2009-5-22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所属区域: 海南
阅读人次: 3977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市县财政部门、中小企业管理部门: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海南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海南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鼓励软件产业和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政策》,加快我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加强海南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海南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资金")是省政府为扶持我省软件产业和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发展,促进海南生态软件园和三亚创意产业园......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