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网上办税系统拓展货物运输发票认证功能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09]110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7-9
实施时间: 2009-7-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纳税申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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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水平,拓展纳税人网上办税渠道,减轻办税服务厅工作压力,市局在网上办税系统原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认证功能的基础上,组织网上办税系统各服务单位在客户端软件中开发完成了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联网上认证功能。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增功能启用时间
  市局已于2009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局端接收处理程序的升级部署。从2009年7月1日起,纳税人可以在升级客户端软件后,使用货运发票网上认证功能。
  二、新增功能的服务要求
  根据市局与各服务单位新近续签的《青岛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纳税人端软件)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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