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国税发[2004]95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7-20
实施时间: 2004-8-1
法规类型: 纳税评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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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现将《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各级国税机关应充分认识纳税评估工作对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的重要意义,积极研究布置,切实开展好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各市州局应在县(市、区)局建立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联系点,结合本地实际,不断探索和完善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办法,并逐步将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全面铺开。各市、州局应制定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具体实施办法,并报省局备案。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规范纳税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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