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定北京宏平印务有限公司等十一家企业为普通发票和税收票证及业务印刷品承印企业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地税票[2009]9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11
实施时间: 2009-3-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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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市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委托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进行了2009年至2011年印刷品定点采购招标工作。经过发标、投标、评标、实地考察和中标公示等工作,确定:北京宏平印务有限公司(代码:09)、北京中融安全印务公司(代码:10)、北京东港安全印刷有限公司(代码:20)、北京至美数码防伪印务有限公司(代码:12)、北京凸版资讯信息纸有限公司(代码:21)、北京宝旺印务有限公司(代码:19)、北京市通州次渠印刷厂(代码:18)、北京邮票厂(代码: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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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2009-2011年普通发票承印企业通讯录.doc    
2.2009-2011年税收票证和业务印刷品承印企业通讯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