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天津市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操作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外[2009]6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30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对外支付税务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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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地税系统各单位:
  为规范我市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和部分资本项目对外支付税务证明》(以下简称《税务证明》)的管理,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提交税务证明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 2008 〕 64 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出具税务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 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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