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重点税源监控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9]5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13
实施时间: 2009-1-13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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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2009年独立纳税重点税源监控报表制度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重点税源管理工作的实际,现对2009年重点税源监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监控范围
  (一)2009年自治区地税局决定扩大重点税源监控范围,将上年缴纳地税收入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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