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对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继续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采购[2008]46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8-11-26
实施时间: 2008-11-26
失效时间: 2011-11-30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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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级各部门:
  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简化采购程序,降低采购成本,方便采购单位,市财政局对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继续实行定点采购制度。现将入围定点供应商名单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定点采购的适用范围
  市级各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20万元及其以下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的,应按本通知规定实行定点采购。各采购单位自主选择定点范围内的品牌和产品及供应商,不得选择定点范围之外的供应商供货。
  二、定点采购项目
  (一)计算机等十七类办公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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