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清理简并涉税资料优化办税流程[第一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国税函[2007]414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13
实施时间: 2007-8-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262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
  为切实贯彻落实总局“两个减负”的工作要求,针对省局纳税服务、“三最”调研活动和部分市州局反馈的有关问题,在坚持依法行政、实事求是两个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经过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省局拟清理简并相关涉税资料及办税流程,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工作效率。现将第一批简并的涉税资料及办税流程明确如下:
  一、关于增值税纳税申报
  (一)必报的基本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
  4.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可在次月25日前报送并录入综合征管系统);......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