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艾博克公司调整部分纳税人电子申报缴税软件注册费和服务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国税函[2008]395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28
实施时间: 2008-8-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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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
  经与湖南省艾博克电脑系统有限公司(简称“艾博克公司”)协商,艾博克公司同意对部分纳税人电子申报缴税软件的注册费和年服务费标准进行调整(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在宣传、推广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价格,不允许以各种名义调高收费标准和增加收费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免费数据采集软件也不得收取培训费。
  二、对于目前没有条件或条件尚不完全具备的纳税人,如小型加油站、小型水电站、小型煤矿、小型金属矿等,可按艾博克公司提供的一年免费政策,将其纳入电子申报缴税用户范围,引导这些企业在办税服务厅自助服务区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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