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2009年第3次车购税价格信息采集汇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国税函[2009]102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22
实施时间: 2009-6-22
法规类型: 车辆购置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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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市内各国家税务局、车购税管理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2009年第3次车购税价格信息采集、汇总工作的通知》(货便函[2009]9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车辆购置税车辆价格信息采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税政部门要做好价格信息采集工作的组织、督促、审核汇总和报送工作,管理汽车生产企业的税源管理部门要认真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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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车辆价格信息采集情况明细表.doc    
车辆价格信息采集情况明细表(地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