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非正常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地税征[2009]15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2
实施时间: 2009-6-2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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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市地税局直属局、登记局、征收局:
  为加强税收征管,完善联合办证规程,提升户籍管理水平,提高非正常户核查效率,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第七号令和《关于清理简并纳税人报送涉税资料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 ]1077 号)的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非正常户认定期限。将津税系统及管理员平台中纳税人非正常户的认定期限三个月未申报,改为一个月未申报,由主管税务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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