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岗再就业减免税审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函[2009]194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8
实施时间: 2009-6-8
法规类型: 就业及下岗再就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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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近期转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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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1北京市______地方税务局减免税批准通知书(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doc    
附件2北京市______地方税务局减免税批准通知书(企业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doc    
附件3北京市______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批复.doc    
附件4北京市______地方税务局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减免税审批附表.doc    
附件5下岗再就业信息交换资料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