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9]10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5-20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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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局要重视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的工作,严格按照《通知》的有关要求实施税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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