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地方税收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地税发[2009]103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5-31
实施时间: 2009-5-3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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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我省地方税收发票的管理,改进发票防伪体系,推广使用发票在线应用系统,推进发票管理综合改革,省局决定从2009年7月1日起启用新版地方税收发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新版地方税收发票从2009年7月1日起启用,已印制(领购)的旧版《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和各市局自印的本地通用定额发票(包括即刮即奖发票)使用至2009年6月30日止,其他已印制(领购)的旧版发票可使用至2009年12月31日止。
  二、新版地方税收发票改用新的发票防伪专用品印制,并套印省局新制作的发票监制章。新的发票防伪专用纸为广东省地方税务系统专用的黑白水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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