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地方税收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地税发[2009]151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17
实施时间: 2009-6-17
失效时间: 2012-7-13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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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地方税收发票的通知》(粤地税发[2009]103号)(下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局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发票换版工作的重要性。发票换版是今年省局发票管理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今年强化征管,实现“以票管税”促收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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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部分条款修订、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费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发文部门: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2-7-13
实施时间:2012-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