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若干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商务资字[2009]351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统计局
发文时间: 2009-6-29
实施时间: 2009-6-28
失效时间: 2016-4-2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管理 登记注册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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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若干规定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统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二00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若干规定实施办法
  为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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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统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修订《关于鼓励跨国公司在京设立地区总部的若干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京商务总部字[2016]3号
发文部门: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统计局,其他地方机构
发文时间:2016-3-2
实施时间:201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