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房地产模拟评税深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9]121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2
实施时间: 2009-6-2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所属区域: 重庆
阅读人次: 4088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九龙坡区、合川区、垫江县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房地产模拟评税及应用评税技术核定交易环节计税价格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2009年房地产模拟评税工作的主要任务明确如下:
  一、继续采集和核实评税基础数据
  对往年采集的数据进行核实和分析,认真清理往年遗漏的未评税纳税户,补充采集缺失的基础数据,修正有误的基础数据,达到进入评税系统的数据都能进行成本法评估的要求;以2008年12月31日为采集和评税时点,摸清应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户数,清理已评税户,确定2009年新增评税户,要求三个试点地区的应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全部纳税人纳入房地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