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9]123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9
实施时间: 2009-6-9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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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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