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事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国税所[2009]60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9
实施时间: 2009-6-9
失效时间: 2010-12-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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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四十六条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市《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事项操作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各单位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与市局联系。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六月九日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审批事项操作规程(试行)
  序号  项目名称  页码
  1  现金损失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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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审批事项操作规程.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申报事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国税所[2011]101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9-29
实施时间: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