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国税函[2009]097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5-6
实施时间: 2008-1-1
法规类型: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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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居民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32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高度重视非居民税收管理。各地应严格按照总局要求,设置专岗,配备专人,以税收征管一体化为载体,认真执行企业所得税法、税收协定(安排)和其他各项非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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