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启用综合征管软件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功能模块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8]167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8
实施时间: 2008-4-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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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 (市、区)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启用综合征管软件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功能模块的通知》(国税办发[2008]3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委托代征手续办理问题
  我区地方税务机关委托国家税务机关在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时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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