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房产税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桂地税发[2009]7号
发文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19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西
阅读人次: 695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各市地方税务局直属机构,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房产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08年12月31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