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监察局关于全面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财非[2009]321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9-6-9
实施时间: 2009-6-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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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监察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从财政收支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始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工作的意义
  对财政票据实行电子化管理,主要是根据当前政府非税收入和票据管理工作实际,将原来的手工操作财政票据,改为在计算机上安装软件系统,实现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的一系列管理方式。
  加强财政票据监管是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重要内容。票据是收入管理的源头,对财政票据实行电子化管理,可以实现财政部门对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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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大连市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基础信息审批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