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财工[2009]13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9-5-19
实施时间: 2009-5-19
法规类型: 机构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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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发〈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9]26号)转发给你们,并给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告知省财政厅。
  一、深刻领会,严格执行
  请各资产评估机构认真学习《资产评估机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尚未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资产评估机构,应严格按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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