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关于开展银行保险等五大行业大型企业集团公司税收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地税稽函[2009]5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4-23
实施时间: 2009-4-23
法规类型: 税收稽查与处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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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关于开展大型企业集团税收自查工作的通知》(稽便函[2009]35号)统一部署,省局决定统一组织对银行、保险、通信、电力和石油化工等五个行业大型企业集团及所属成员单位开展税收自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与企业
  (一)总局确定的自查企业
  1、银行业。包括:交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所属省、市级分行及独立核算县级支行。
  2、保险业。包括: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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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五大行业自查企业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