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发[2004]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1-7
实施时间: 2004-1-7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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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42号)转发给你们,省局补充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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