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企业的工资费用支出比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甘国税函发[2009]188号
发文部门: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9
实施时间: 2009-6-9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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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企业的工资费用支出比对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59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市州主管国税机关要按照国税函[2009]259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每年及时将所辖进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相关信息传递给同级地税局。
  二、各市州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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