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市贸工局等单位关于认定2009年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9]281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5-31
实施时间: 2009-5-31
法规类型: 地方性综合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深圳
阅读人次: 4003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基层局:
  现将深圳市贸易工业局等单位《关于认定2009年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通知》(深贸工源字〔2009〕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关于认定2009年第一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通知》.t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