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计算机中央处理器[CPU]等电子产品出口退[免]税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甬国税函[2009]152号
发文部门: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417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县(市)区国家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局(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计算机中央处理器(CPU)等电子产品出口退(免)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4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审核《通知》第三条列名的海关商品码下货物的出口退税,对其中每一笔相关货物按照《通知》要求审核其有关情况,将有关调查取证资料编号装订成册,同时填列《......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