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基础数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9]183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4
实施时间: 2009-6-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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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干部学校,省局机关服务中心:
  为加强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省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全省国税工作实际,制定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基础数据管理暂行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九年六月四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基础数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全省国税系统”)政府采购基础数据管理,提高报表编报质量,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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