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采购行为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苏国税函[2009]181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6-4
实施时间: 2009-6-4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429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税务干部学校,省局机关服务中心:
  为规范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各类采购行为管理,省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全省实际,制定了《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采购行为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九年六月四日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系统采购行为分类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系统(以下简称全省国税系统)各类采购行为的管理,明确分类标准,提高采购效率,促进廉政建设,降低采购风险,根据《......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