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国税发[2009]42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4-23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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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发大连):
  为认真贯彻总局提出的“分类管理、优化服务,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防范避税”的企业所得税管理总体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和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共同制定了《辽宁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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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附件2: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