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保险金计息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劳社工字[2009]68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09-5-19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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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岳阳市、邵阳市、怀化市、永州市、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郴州市、衡阳市、常德市、益阳市、娄底市民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从2008年10月以来,多次下调了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息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函[2008]12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全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保险金计息标准由原年复利4.2%调整为年复利2.25%,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复利终值表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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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利终值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