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能源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经贸资字[2006]36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6-11-15
实施时间: 2006-11-15
法规类型: 审计实施办法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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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经贸委(经委、发改委),有关企业:
  为加强节能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6]28号文件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6]108号)、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 [2006] 571号)等文件要求,制定了山东省能源审计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山东省能源审计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节能管理,促进节能降耗,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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