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会[2008]2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6-16
实施时间: 2008-6-16
法规类型: 地方性文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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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国资监管机构,各大中型企业:
  自2006年2月15日企业会计准则(简称新准则)发布以来,各部门、单位非常重视,积极组织贯彻落实。目前,企业会计准则已在我省上市公司以及部分国有企业实现平稳过渡。为进一步做好企业会计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贯彻企业会计准则的重要性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全省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经验交流会会议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财政、国资监管机构要高度重视新会计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制定工作方案,抓好相关配套措施的跟进和落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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