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教[2007]71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12-20
实施时间: 2007-12-20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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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07〕337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和深化农村义务教育改革,促进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调整完善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
  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全省基本补助标准由每生每年补助300元提高到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750元。享受补助的困难学生占寄宿生的比例应不低于8%。所需补助资金由省、市、县(市、区)共同承担,其中: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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