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校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教[2008]1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8-5-21
实施时间: 2008-5-21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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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有关高等学校:
  为加强高校科研专项经费的监督管理,确保经费规范、合理、有效使用,提高高校科研工作保障水平,进一步推动高校科研工作健康发展,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高校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山东省高校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高校科研水平和综合实力,促进高校内涵式发展,省财政设立了山东省高校科研专项经费(以下简称科研经费)。为加强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经费专项用于省属高校开展科学技术、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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