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建[2007]55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7-17
实施时间: 2007-7-17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277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根据省政府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山东省节能节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山东省太阳能集热系统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减少化石能源消耗,推动社会节能,我省决定以财政补贴的方式推广应用太阳能集热系统。根据《山东省节能节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推广应用太阳能集热系统,旨在热水用量大的公共领域推广使用洁净、可再生的太阳能资源......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