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城市污水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建[2006]4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6-6-28
实施时间: 2006-6-28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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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加强和规范省级城市污水处理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山东省省级城市污水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及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山东省省级城市污水处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省级城市污水处理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建设,保证正常运行,促进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根据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级城市污水处理专项资金的来源为省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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