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农[2007]28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6-11
实施时间: 2007-6-11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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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印发的《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对2005年制定的《山东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省财政厅、林业局反映。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山东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以下简称“补偿基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补偿基金,是指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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