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标准化生态鱼塘整理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农[2007]2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6-7
实施时间: 2007-6-7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120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为加强和规范标准化生态鱼塘整理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标准化生态鱼塘整理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省海洋与渔业厅反映。
  二○○七年六月七日
  山东省标准化生态鱼塘整理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标准化生态鱼塘整理工程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整理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整理工程专项资金,是指由省财政预算......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