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沼气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农[2007]3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6-29
实施时间: 2007-6-29
法规类型: 政府性资金|基金管理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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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规范和加强农村沼气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对2006年制定的《山东省农村沼气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农〔2006〕20号)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反映。
  二○○七年六月二十九日
  山东省农村沼气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农村沼气专项资金(以下简称“沼气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沼气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农村沼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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