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预[2007]37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8-4
实施时间: 2007-8-4
法规类型: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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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根据《山东省省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7〕50号)规定,我们制定了《山东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四日

  山东省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根据《山东省省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省直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省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和管理。本办法所称省直部门,是指纳入省级部门预算管理的主管部门及其所属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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