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国税所[2009]13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5-18
实施时间: 2009-5-18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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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海洋石油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34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的重要性
  企业所得税预缴是确保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均衡入库的重要方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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