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及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功能升级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国税函[2009]167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5-25
实施时间: 2009-5-25
失效时间: 2011-12-7
法规类型: 出口退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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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出口退税管理系统及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功能升级的通知》(国税办发〔2009〕47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本次功能升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针对海关扩大数据项出口报关单的应用调整、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调整、生产企业申报系统当期单证齐全且信息齐全明细表打印调整等,具体的升级内容可参看随软件下发的更新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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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1.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升级文档.doc    
2.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升级文档.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全文废止或失效  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5号
发文部门: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2-7
实施时间:20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