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09]10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9-4-16
实施时间: 2009-4-16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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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全国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09〕83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确保成效。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施珠三角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举措。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涉企收费检查的认识,认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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