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协议采购网上供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库[2009]18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9-4-30
实施时间: 2009-7-1
失效时间: 2012-6-9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387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市政府采购中心,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公平竞争,方便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市财政局制定了《上海市政府采购协议采购网上供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本暂行办法中的协议供货产品各品目的具体上线时间,由市财政局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建设进度,逐步纳入协议供货系统中。在实际执行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或者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采购协议采购网上供货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财采[2012]1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2012-6-9
实施时间:201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