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畜牧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担保机构生猪贷款担保风险补助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金[2007]3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07-10-12
实施时间: 2007-10-12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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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山东省担保机构生猪贷款担保风险补助暂行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月九日
  山东省担保机构生猪贷款担保风险补助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全省生猪业健康发展,鼓励担保机构为养殖户(场)生猪贷款提供信用担保,解决养猪贷款难问题,我省建立生猪贷款担保风险补助制度。为规范补助资金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生猪贷款担保风险补助,是指政府对为养殖户(场)向银行业金融机构生猪贷款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给予的风险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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